短桩事件


圆洲角短桩案

目录引索

案情一览


人物关系图


危害民生


建桩工程

         豆腐渣工程
         圆洲角短桩

         圆洲角发展项目
         分判安排
         大口径钻

工程延误



时间竞赛




揭开真相

         临时套管
         问题接踵而来
         亚太接手

         证物深藏地下
         边查边学
         全面搜捕

         目标三人组
         怀疑贪污
        早已示警

测试作弊

      为保饭碗
      超声波测试
      钻芯取样测试
      震动测试

千方百计
      泥土稳定剂
      伪造记录
      神仙尺
      晚上施工
      橡皮图章

起诉与裁判
     意料之外
     证人供词
     判刑
     后果严重


杜绝舞弊

     预防措施
     诚信作业




 案情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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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沙田第14B区的圆洲角居屋地盘

*(以港元计)
招标及分判
19971017
-         房屋署(下称房署) 是香港房屋委员会(下称房委会) 的执行机关。房署就圆洲角地盘的地基工程向房委会名单内的承建商招标,共有27公司投标

19971128
-         亚太土木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亚太)最低价63百万取得合约,负责建造5座居屋的地基工程。

1998210
-         打桩工程合约由210日开始,亚太将打桩工程分判给汉建设有限公司(下称会汉)亚太则负责采购材料,收取材料费总额的3%及合约价格的4%作为行政费。其中两座的打桩工程随即展开。

瞒天过海
19984
-         建桩工程进展不顺利,会汉改用马力较大的Bauer BG40挖掘机钻孔,但因缺乏足够配件,依然未能将「临时套管」打入桩井底部,令没有套管支撑的桩井内璧泥土坍塌,延误工程进度

19985- 7
-         为加快挖掘桩孔,会汉两名董事指使员工无须将「临时套管」打入桩井底部改用「泥土稳定剂」以巩固桩井内璧,但情况没有改善。这项改变并没有得到房署的允许,个多月后会汉更出现经济困难而停用「泥土稳定剂」

19988- 9
-         施工期间,曾有会汉地盘职员向会汉董事示警,但他们未有理会,并策划一连串欺诈行为以掩饰违规工程。9月初,会汉报称完成两座居屋的打桩工程。

1998923
-         由于会汉未能如期完成余下三座楼宇的地基工程,亚太接手并续聘会汉原班地盘职员。

199812
-         亚太1219日向房署报称已完成地盘地基。三天后,另一承建商开始兴建大厦上盖。其后,房署向亚太支付工程费用57百万元1

揭发短桩
1999727
-         会汉清盘,在20001月停业。

19999
-         一连串问题工程引起社会关注,房委会主动全面勘察辖下地盘建筑物的沉降情况

1999128
-         测试发现圆洲角地盘有两座居屋楼宇出现严重沉降,房署聘请专家独立调查,证实该两幢楼宇短桩情况严重

19991223
-         房署向廉署举报,怀疑事件涉及贪污。当时两座
楼宇分别已建至33楼及34楼。
200016
-         亚太亦向廉署举报,称工程涉及贪污。

200018 – 9
-         廉署于18日及9两天出动80名调查人员,共执行21张搜查令及拘捕8名人士

200019
-         房委会宣布暂停受影响两座楼宇的上盖工程

2000316
-         基于安全理由,房委会决定将两座楼宇拆卸。拆卸工程在20016月完成。

200118
-         会汉两名董事及地盘代表被控于19984月至12月期间,不诚实地串谋诈骗房委会

20011011
-         地盘代表承认控罪,被判监3年半。

200293
-         会汉两名董事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入狱12年。后来二人上诉,获减刑2年。

200311
-         房委会向亚太索偿6亿5百万元,包括拆卸两座短桩楼宇及赔偿上盖工程建商等费用。经过近4仲裁过程(2000年至2003),累积法律费用多达4千万元,最后房委会与亚太达成协议,亚太赔偿8千万元

       由于项目工料测量师(圆洲角)认为亚太的最后一期工程未能符合要求,故亚太不获支付最后一期的工程费用。



人物关系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香港房屋委员会


房屋署
(房委会的执行机关)

工程合约管理小组(圆洲角)
由房署职员组成,负责项目规划、设计、拟备投标文件及执行合约管理
 





亚太
以最低价取得工程合约


地盘工程队伍(圆洲角)
负责监督施工过程

     分判



会汉


项目工程监督






两名董事


助理工程监督






品质控制工程师

地盘代表


一级监工










二级监工
















地盘管工

助理工程师

地盘总管工


(其后被调离圆洲角地盘)

(其后离职)


代替




另一名助理工程师






危害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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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腐渣工程

香港地少人多,寸金尺土,大部份市民需要动用毕生积蓄置业,希望安居乐业。试想:如果市民所购买的物业不符合建筑规格,甚至出现短桩问题,小业主梦寐以求的「安乐窝」顿然成为「豆腐渣」危楼,威胁生命安全。

香港特区政府于1997年宣布庞大的公共工程项目。虽然亚洲金融风暴在199710月开始刮起,令香港经济急转直下,但政府的公营房屋工程在1998年仍然密锣紧鼓,其后一连串偷工减料及短桩工程陆续浮现。由1998年至2000年,短短3年内廉政公署共检控142宗涉及建筑不符合规格的贪污及诈骗案。
涉及建筑不符合规格的主要贪污及诈骗案

(根据行动公开日期排序)
案件
行动公开日期
罪行发生期间
事件
1
机场铁路香港站工程
廉署于1998年初接获举报而展调查,于7月拘捕13人。

19975 -
199711

涉及贪污及建造短桩,87支桩柱中有83支比规定的长度短115米。有12人被检控,8人包括工业潜水员等分别被判入狱1244个月。
2
东涌304期商场地盘
廉署于1999年初接获房署转介而展开调查,同年1月拘捕10人。
199812-
19991
涉及利益收受、虚报桩柱长度、调换钢筋测试样本、伪造测试纪录,向房委会隐瞒商场及停车场地基的不合规格桩柱。4人被起诉,3人获判无罪,1人被判入狱8个月。
3
东涌站发展计划24号地盘
廉署接获工程顾问公司的举报而展开调查,于199910月拘捕8人。
19977-
19985
驻地盘工程师收受承建商提供免费旅游及夜总会消遣等利益,串谋诈骗,76支桩中有72支短桩。3人被判入狱621个月。经上诉后,驻地盘工程师加刑至45个月。
4
中环及湾仔污水厂抽水站
廉署接获房署转介而展开调查,于199911月拘捕6人。
19975-
19981
地盘出现短桩,分判商董事及其雇员分别被判入狱2748个月。
5
沙田圆洲角居屋地盘
廉署于199812月接获房署举报而调查案件,在20001月拘捕8人。
19984-
199812
从沉降测试中揭发严重短桩,需要拆卸2幢分别建至3334层的楼宇。1名地盘代表被判入狱42个月及2名公司董事被重判入狱12年,上诉后获减刑2年。
6
元朗工业村
首次揭发私营发展地盘出现短桩,廉署接获投诉后调查案件,于20005月落案起诉3人。
19982-
19989
提供及接受贿款,串谋以「打入桩」代替「钻孔桩」,并且没有将桩柱打入基岩层。总承建商董事及工程师分别被判入狱60个月及48个月。
7
东涌303期居屋地盘


廉署接获举报后展开调查,于20005月拘捕6人。
19991-
19995
使用未能通过测试的钢筋材料诈骗房署,工程师及工程经理被判入狱21个月及42个月。
8
东涌301期及3期地盘


廉署接获贪污举报而调查案件,于20007月检控3人建造短桩。
19979-
19987

84支桩有34支不符合指定长度。工程人员利用「神仙尺」向房署虚报桩柱长度, 1人被判入狱21个月。
9
天水围天颂苑居屋
房署于1999年发现短桩后转介廉署,廉署于20012月拘捕20人。
19969-
199710
房署因无法安装槽而发现不寻常沉降,继而揭发短桩。最后2人被判入狱58个月。房委会要用2亿5千多万元做补救工程,约为桩柱工程款项3倍。


圆洲角短桩

1999涉及公营房屋建筑问题的事件陆续曝光。香港房屋委员会(下称房委会) 辖下的天颂苑第一期「居屋计划」,在入伙前数个月因无法安装槽而发现严重沉降,继而揭发短桩地基。为补救楼宇的结构安全,房委会要耗费2亿5千万元稳固桩柱。事件引发社会人士关注,其后房委会主动为辖下所有建筑地盘进行全面的沉降勘察。

         从这次全面沉降测试中,在1999128日发现沙田圆洲角居屋」两幢在兴建中的楼宇出现不寻常的沉降问题,于是立刻聘请专家作独立调查,结果显示这两座楼宇共有36支「大口径钻孔桩」但只有4支合格,有21支桩柱比指定的标准短215米,余下的11支桩柱则没有按规定钻进岩石层而只达软土层。换言之,两座楼宇近九成的桩柱不符合规格仅有一成多的合格桩柱却要独力支撑计划兴建的41层高楼宇上盖,其安全问题可想而知。

         短桩被揭发时,该两座居屋」已分别建至3334层高,事件引起社会很大回响。基于楼宇的结构安全,房委会于2000316日宣布将两幢楼宇拆卸令房委会损失公帑约6亿5百万元[1] (港元,下同)

         假如当年未能及时发现这短桩地基,以每层有8个单位计算,估计受影响的住户高达656户之多后来,房委会将地点改建为休憩公园。

圆洲角短桩事件的损失

房委会直接耗资费用(包括支出、拆卸费、调查费、工程中途终止而引致的材料耗费)
2亿12百万元
两幢楼宇的上盖建商索取的赔偿
65百万元
资产净值损失
3亿28百万元
合共
6亿5百万元



建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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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洲角发展项目

早于80年代初期,由沙田谷前海滨填海而的平地,就是圆洲角发展区的所在地。按发展计划蓝图,其上将会兴建两座楼高41、三座楼高33的住宅大厦及一座4层高的独立停车场连设施大楼。




         整个圆洲角发展项目直接由房屋署(下称房署)负责,房署是房委会的执行机关。

         19971017日,房署就圆洲角发展项目的打桩工程进行招标,并邀请其认可承建商名单内的27间公司投标。由于这是一项设计连施工的工程项目,投标者需按工程规格设计桩柱及建议施工方法。

         建商亚太以最低标价63百万元投得承建圆洲角五座楼宇的打桩工程。亚太的标书建议于各座楼宇采用「大口径钻孔桩」,这类桩柱的建筑成本较高,但亚太提交的标价却是最低。根据房署聘用的工料测量师(圆洲角) 分析,亚太标书中预计所用的钢筋数量较少,加上可能由于赤鱲角机场工程已到尾声,以致市场有大量机械供应,故此标价虽然较低,但未偏低至引起关注。

         亚太的前身是一间资深的土木工程承建商,于19974月才易名为亚太;而圆洲角地盘的建桩工程是亚太与房委会签订的首项工程合约。



分判安排

在房委会承建商名册中,会汉并未有条件被列入名册内。当亚太获邀投标不久,会汉便向亚太表示对该项工程有兴趣。在199711会汉更与亚太签订合约前协议,会汉将负责工程设计、计算标价及建造桩柱。亚太则负责采购材料,例如混凝土、钢筋、永久桩模等,亚太将会收取合约总额的4%及采购物料成本价的3%作为行政费用。

亚太19982月以最低价投得工程后,随即将工程分判给会汉承办。亚太作为跟房署签约的承建商,本来应该清楚向房署汇报任何分判安排,而且1998212日举行首次合约会议时,房署亦要求亚太提交所有分判商资料,但亚太并无作出回应。

在该会议上,亚太会汉的职员介绍为亚太的职员。在施工期间,会汉的分判商角色一直被隐瞒。就是受雇于会汉圆洲角地盘负责整项工程的地盘代表,在与房署的往来函件中,也只用印有亚太名称的信笺。



大口径钻孔桩

圆洲角地盘是填海而成,土地勘测的结果显示,该地盘的地质是由填土、海洋沉积物及原地风化物组成,而基岩层的主要成分是「石英二长岩」及夹杂着小部分「花岗岩」。为要有足够的承托力,所有桩柱必须直达优质「石英二长岩」层。

建造「大口径钻孔桩」的主要工序包括:

预钻首先在将会打桩的位置预先钻孔,钻孔必须深入至基岩层,以厘定桩柱的深度及证实基岩层是否可以为地基提供足够的承托力。

<挖掘桩井及安装「临时套管」在预钻的位置开始挖掘桩井施工人员必须同步安装「临时套管」,以固定桩井的内壁;所以「临时套管」必须直达基底水平,避免桩井内的泥土倾塌。

扩底:当桩井已达至基岩层,便要将桩井的基座扩阔,这扩底工序有助增加桩柱的承托力。

清洗桩井:扩底后,必须用清水灌洗桩井。用作灌水的浇注管必须放在桩井底部,透过气压,清水将桩井内的淤泥积物从底部排出桩井。整项清洗过程要维持至所泵出来的水清澈为止。

安装永久桩模及钢筋笼:清洗桩井后,施工人员便开始安装钢筋笼,钢筋笼的总长度应该与桩井的深度相同。在此阶段,工人亦同时将4支用作超声波测试的钢管安装于钢筋笼上。这些测试钢管同样必须直达基底水平,以测量整支桩柱的质素。完成这工序后,必须再次清洗桩井,才可注入混凝土。
红圈中是安装在钢筋笼的4支超声音波测试管

浇注混凝土:在注入混凝土时要同步拔出「临时套管」整个过程必须编排好运送混凝土的时间,以免每段混凝土的接口冷却。故此,工序一开始便要持续至完成为止。

超声波测试:所有「大口径钻孔桩」必须进行此项测试。测试人员会将一个发射器及一个接收器分别放入两支超声波测试管内,然后将它上下升降。透过声波传送的速度可显示混凝土的质素及核实桩柱的长度。

混凝土钻芯取样测试:必须抽取5%的桩柱进行此项测试,测试人员从桩柱钻取长度不超过1.5米的混凝土芯样本,然后综合每节样本的长度来计算桩柱的总长度。测试人员会将样本送往实验室进行抗压测试。过程中必须详细纪录及妥善保存所有土芯样本。

应该妥善保存土芯样本,减低作弊的机会。



工程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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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套管

会汉19982月在圆洲角地盘开始打桩工程。施工不久,因为会汉所采用的震动器的驱动力不够,加上土质问题,所以将「临时套管」打进基底水平时遇到很大困难。

两个月后,会汉改用动力较大的Bauer BG40(型号)钻探机,希望能改善工程进度。可惜由于缺乏足够及适合的配件,仍然未能克服圆洲角地盘的地质情况而改善工程进度。与此同时,「临时套管」的数目亦敷应用,以致不能同时挖掘多个桩井,令迟误更为严重。于是,会汉董事决定不按规定将「临时套管」打至基岩层,造成那些没有「临时套管」支撑的桩井内壁倒塌。



问题接踵而来

为补救泥土坍塌的情况,会汉的两名前董事,下令工人使用「泥土稳定剂」以巩固没有「临时套管」的桩井内壁。可是,很多桩井都有很大部份的内壁缺乏「临时套管」的支撑,有些5米深、有些足足深达25米。在这情况下「泥土稳定剂」亦于事无补。

6月中,会汉因周转不灵须停用「泥土稳定剂」。虽然施工问题接踵而来,会汉仍全力赶工,因合约规定,若工程延误,承建商将会被每日罚款17万元。然而,桩井内壁的泥土坍塌没有改善,令桩井深度大大缩减,继而缩短桩柱的长度。

面对施工进展毫不顺利,工程又千疮百孔,还有巨额罚款的压力,会汉企图透过一连串的非法掩饰行动,瞒天过海。




亚太接手

       圆洲角地盘的打桩工程开展后,会汉的两名前董事派了一名地盘代表驻守地盘,负责向房署呈交施工方法、图则、建议的桩柱长度及向房署报告桩柱完成后的实际长度。这地盘代表一直都是会汉的「伙计」,曾负责管理其他地盘的打桩工程。

       地盘代表旗下有三名会汉雇员,包括地盘管工、地盘总管工及助理工程师。后来,助理工程师被调离圆洲角地盘由另一名刚刚毕业的助理工程师替代。

19989月初,会汉报称已完成圆洲角地盘两座楼宇的打桩工程。由3月至9月期间亚太会汉支付工程费17百万元。由于会汉不能如期完成余下工程,亚太923日接手地盘桩柱工程,并续用会汉原班地盘职员,继续为余下三座楼宇建造桩柱

会汉开始施工,继而亚太接手,在9个月内,一共完成5座楼宇的建桩工亚太19981219日向房署报告完成地盘地基,房署向亚太缴付57百万元地基工程费。

其后,另一承建商开始兴建两座楼宇的上盖,直至楼宇有30多层高,仍然没有人察觉不合规格桩柱



与时间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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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物深藏地下

房署证实圆洲角地盘两座楼宇的短桩情况非常严重后,于19991223日向廉政公署举报,怀疑事件涉及贪污。约两星期后,在200016亚太亦向廉署举报,同样报称工程涉及贪污。

为了尽快向公众交代事件,房委会准备在200019日举行记者会,宣布即时停止两座楼宇的上盖工程。可是一旦消息公诸于世,便会打草惊蛇,影响廉署的调查工作。故此,廉署接获房署转交的资料后,必须在短短十数日内掌握案情,以便在房委会公布消息之前采取行动,将涉案者一网打尽。

当时负责调查此案的廉政公署高级调查主任梁启荣 (下称梁Sir) 忆述:「那时适逢圣诞节及新年的长假期,但大家都没有放假的心情,只想尽快完成审阅堆积如山的文件及档案,第一时间掌握案件的来龙去脉。」他继续说:「涉及短桩工程的案件搜证绝对不易,因为主要与案情有关的物件,包括违规的桩柱等都被『盖封』在地底里。」而圆洲角短桩案被揭发时,地基上已兴建三十多层的楼宇,搜证倍添困难。



边查边学

调查人员面对另一项严峻的考验就是建筑工程涉及非常复杂的技术知识,例如:建造桩柱要经过甚么工序,建造过程中的关键性细节等等。如果调查员未能及时一一了解这些窍门,如何能够揭穿那些瞒骗手法哩!

为加快调查进度,廉署 调拨了原本在防止贪污处工作的专业建筑工程师暂时「长驻」调查组,做其「活字典」,对建造桩柱等技术问题提供专业意见。另一方面,调查人员就要似「海绵」 般尽快「吸料」,要在短短十多天内掌握建桩技术,例如甚么是预钻、怎样挖掘桩井、扩底的技巧、清洗桩井及灌注混凝土的正确步骤等等。调查员唯有边查边学, 全速与时间竞赛,希望在限期内有所突破。


全面搜捕

在房委会举行记者会的前一天(200018)廉署开始拘捕行动,一连两天搜查全港多个地点,共派出80名调查人员,执行21张搜查令,拘捕8名人士,包括3名房署人员,他们分别是项目工程监督、助理工程监督及工程监工、2会汉前董事及3会汉职员(包括地盘代表、地盘管工及助理工程师)他们涉嫌在圆洲角地盘的地基工程中贪污及串谋诈骗,使用短桩以节省建筑费用。

在行动中廉署搜获大量文件及证物,单是不合规格的「石屎芯」便装满4个货柜箱。

调查员跟着便要在短时间内会见所有嫌疑人及证人,彻底查阅搜获回来的文件、工程进度记录、测试记录等等。记录在表面上当然毫无破绽,调查员只能从字里行间寻找蛛丝马迹。





揭开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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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三人组

圆洲角短桩案主要涉及「会汉三人组」,即是两位会汉前董事及代表会汉管理圆洲角地盘地基工程的地盘代表。

地盘代表被查问时向调查员辩称,他只是按老板的吩咐办事;老板坚持特定方法打桩,他就按指示吩咐地盘工人施工。

会汉两位前董事则否认知道及有参与兴建圆洲角地盘的短桩,一人说自己主要负责会汉的市场推广,甚少到地盘巡查工程。他认在建造桩柱过程中,曾有购买及采用「泥土稳定剂」,但他相信下属(地盘代表)已得到房署的批准才使用该种材料。对于未能将「临时套管」打入基底水平一事,他说从没有地盘职员向他汇报此事。

另一名董事则说他主要帮公司「追数」及找生意,常巡视地盘。

这两位会汉的负责人异口同声否认曾经吩咐地盘职员不用依照规定建造桩柱。Sir忆述:「调查工作到此阶段,还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会汉的两位负责人及地盘代表在工程展开时,有清楚明确或口头协议建造短桩。



怀疑贪污

房署向廉署举报时,表示他们怀疑圆洲角地盘的职员涉及贪污勾当,可能是导致工程质素不符合规格的原因。与此同时,承建商亚太也向廉署报称,在施工期间,会汉的地盘职员跟房署的地盘人员关系密切,怀疑他们之间涉及利益收受,影响房署对圆洲角地盘的监管。

对此指责,会汉地盘代表说,他们的确经常与负责的房署地盘职员午膳,午膳费用都有纪录,为方便起见,午膳先由会汉职员付款,然后在月底向有参与午膳的房署人员收取每餐30元的午膳费。

有房署地盘职员也承认他们曾有一次与会汉人员搓麻将及两次与他们到卡拉OK消遣,但各人均分摊有关费用。

对于向房署职员提供利益一事,地盘代表坚决否认,说纵使会汉有时会补贴午膳费用,但与短桩事件毫无关系。

在搜证方面,虽然没有足够证据显示此案涉及贪污罪行,但根据【廉政公署条例第10(5)条】,在调查贪污过程中揭发的其他罪行,例如串谋诈骗,廉署亦有合法权力继续调查,找出案件的真相。



早已示警

亚太接管圆洲角地盘之前,会汉在地盘施工足足有7个月,在这段日子也有地盘职员察觉建造过程中有不妥之处。

一名于19983月中至7月初受聘于会汉的地盘总管工,在圆洲角地盘负责招聘工人及机械维修。他接受廉署查询时说,由于工程进度缓慢,他被吩咐只需要将「临时套管」打进至地底2030米即可,但这个深度未达桩井的基底水平。另外,他亦知道会汉的两名前董事曾经指示工人采用「泥土稳定剂」来巩固没有套管支撑的桩井内壁。

地盘总管工指出,施工数个月后,在19985月有工人将两个桩井灌满混凝土后,却剩余23车的混凝土。这个情况殊不寻常,因为一般来说,灌注桩井的混凝土数量应该与桩井的深度脗合,就算剩余都不会太多,除非桩井的深度较预期的短。

他说自己也很关注在施工时所遇到的困难会汉董事视察地盘时,他在工作会议上曾经提出使用Bauer BG40挖掘机钻孔的各种问题,而且报告了灌注混凝土后有剩余的情况,只是会汉董事没有理会。他说当时地盘代表、地盘管工及助理工程师三人都跟他的看法相同;但最后老板「话事」,坚持采用他们的方法继续施工。

之后,他仍然不断提出对问题工程的忧虑;直到19987月初,他再次向地盘代表示警,但依然未获理会,最后他决定辞职,即时离开地盘。


测试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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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饭碗

会汉圆洲角地盘施工过程中遇上不少障碍,但又不能延误进度。地盘代表向调查员说,为了赶工,有好几次工人无法安装「临时套管」,他就容许他们用起重机将「临时套管」掉进桩井内,便算安装好了。

在 多项施工程序中,地盘代表都会「想想办法」,例如清洗桩井,本来工人应该将「水管」放到桩井的底部,才可以由桩井的底部开始,彻底将泥石排出井外。为省却 时间,他叫工人将「水管」放在桩井的较高位置来注水,避免冲起桩井底部的泥石杂物,令泵出来的水较为清澈,以便可以向房署报告:桩井已清洗好。




地盘代表以为身为伙计,按老板之命行事,应该是无伤大雅。虽然他也曾经跟大伙儿向老板提出他的看法,但既然老板一意孤行,为保饭碗,他也只好奉命而行。为了掩饰真相,他向房署多次提交伪造测试结果及虚报记录,令问题似雪球般,愈滚愈大。梁Sir惋惜地说:「他一直强调只是按老板的吩咐行事;看来,他低估了建造短桩的严重后果。」



超声波测试

       桩柱完成浇灌混凝土后,要经过房署指定的测试,以验证桩柱的长度及质素,而所有「大口径钻孔桩」都必须经过超声波测试。

会汉汇报桩井已完成混凝土灌注后,房署便按照合约规定,聘请承办商进行超声波测试。

测试人员被廉署查询时指出,他在19987月至10月期间测试圆洲角地盘两座楼宇的桩柱。当时,地基的18支桩柱中有大部份的测试管全被堵塞。甚至有些测试管在顶端已经闭塞,根本无法放进测试仪器。房署驻地盘人员认为这是由于安装测试管的质素不好,导致管道闭塞,故要求会汉必须作出补救措施。

1998923亚太会汉接手工程,地盘代表继续被亚太雇用管理地盘施工。地盘代表向房署建议,除了原本计划进行的钻芯取样测试外,更为桩柱补做震动测试(详情)

(超连结)
震动测试                                          

在震动测试中,技术人员会将一个发射不同频度的震动器放在桩顶,然后透过所产生的反应谱,分析桩柱混凝土的完整性。此测试可检定桩柱的质素,但不能确认桩柱的长度。




钻芯取样测

按施工说明,需要抽取5%的桩柱做钻芯取样测试,再次核实桩柱的深度和混凝土凝结后的素质。这测试需要较多时间及较高费用,而其关键步骤是要将从桩柱钻取的土芯样本存放好,以防被人「做手脚」。

调查显示,当钻取出来的土芯样本含有泥土杂质或出现「蜂巢」的劣质时,地盘代表便叫下属(地盘管工及助理工程师)安排工人从质量好的桩柱的不同位置再钻取土芯样本。负责钻取样本的工人也确认:曾经有人指使他这样做。

然后地盘代表安排偷龙转凤,将优质的样本拼凑一起,以取代劣质样本,这样便可伪造土芯样本记录,隐瞒了桩柱达标的情况。钻取样本的工人向调查员说,他把土芯样本放入箱内后便交给会汉职员,可是他见到箱子没有锁好,随便放在房署地盘办事处外的停车场,这足以提供充分机会让人调换样本。

由于在质量达标的桩柱额外钻取土芯,故此这些桩柱有多个钻孔。地盘管工说,上司(即地盘代表)吩咐他用木板将额外的钻孔遮掩好,以免被房署职员在检查时发现。


震动测试

在涉案的两座楼宇中,较早完成桩柱工程的一座进行了较多钻芯取样测试,而所呈报的结果皆令人满意,故此房署接纳地盘代表的建议,为另外一座的18支桩柱进行震动测试,并准许只需从这些桩柱中抽样2支作钻芯取样测试,以便省却一点时间,减少工程延误。

于是地盘代表便聘请办商199810月底为指定的地盘桩柱进行震动测试,但他却吩咐地盘管工刻意引导测试人员到非指定的桩柱进行测试,成功将测试结果变为:「桩柱证实延续至桩脚,因此桩柱的质素被视为可以接受[2]。」



千方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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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土稳定剂

使用「泥土稳定剂」支撑桩井内壁并非房署核准的施工方法,但有证人表示,会汉使用很多桶「泥土稳定剂」,这一桶桶的稳定剂都是存放在地盘的货柜内,有些则放置在房署的地盘办事处外,明目张胆。

房署有两名监工都曾经留意到这些物料,其中一名监工向会汉职员查问,会汉职员告诉他这些物料是用于挖掘工作。此外,另一名监工亦从会汉职员获悉地盘已经使用这些物料好一段时间,但监工再没有进一步跟进。

当工人将「泥土稳定剂」灌入桩井内,桩井流出来的泥水会变成奶白色,房署的助理工程监督亦有留意到这情况,会汉职员则解释说,因为操作钻探机时加了润滑剂才令泥水变色。

就是这样「左闪右避」,会汉采用「泥土稳定剂」足足有一个多月而仍没有被发现。



伪造记录

一名1998514日至731日在圆洲角地盘工作的助理工程师向调查员说,本来他是负责指导工人施工及填报建桩工程进度报告,因为察觉施工不妥, 想立即辞职,后来被调往另一地盘工作,才继续留在会汉

他说自己没有建造「大口径钻孔桩」的工作经验,只是从施工指引中得知「大口径钻孔桩」必须坐落在岩石层,而「临时套管」必须安装至桩井底部。可是,在施工时他一直知道「临时套管」没有达至桩井底部,但他的上司(地盘代表)叫他填写「每天钻桩报告」时,要他按着桩井的深度而揑造「临时套管」的长度。他证实报告中的「临时套管」长度是虚假的。

他继续指出,由于桩井泥土坍塌令桩柱长度缩短,灌注混凝土后有不少剩余,而会汉两名董事叫他将多余的混凝土铺路。当他填写涉案两座楼宇其中2支桩柱的「混凝土记录」时,他曾经问地盘代表如何报告混凝土数量,所得的指示是「看着办」,所以他就「造数」,隐瞒事件。就此事,地盘代表解释说,他也曾就如何填写混凝土数量请示两位会汉董事,得到的指示是虚报了事。
神仙尺

助理工程师离开圆洲角地盘后,便由一名刚刚离开校门的助理工程师代替。他作供时说,两名会汉董事及地盘代表都曾经分别吩咐他,安排工人剪短量度桩柱总长度的卷尺,被剪短的卷尺俗称为「神仙尺」。

一名负责钻桩的工人说,助理工程师吩咐他必须钻入桩柱40多米来取土芯样本。后来他汇报因有阻碍物而不能再钻时,助理工程师便叫他将钻孔清理干净,然后在房署职员量度桩柱长度之前将卷尺剪短。

当被问及剪尺的详情时,该名工人说已记不起最后究竟由谁剪尺,但他有陪同助理工程师一起跟房署职员检查桩柱长度,并负责将卷尺降下。那时,他目睹房署职员从卷尺检核及读数后,便签名确认桩柱的总长度。



晚上施工

为确保工程质素,房署规定重要工序必须在房署人员的监督下才可施工。在这方面,会汉经常以赶工为理由,安排晚上7时后在没有房署人员监督下进行多项关键工序。就会汉晚上施工一事,房署曾发出多达29封警告便笺,要求作出改善,但会汉对警告置若罔闻,依然继续晚上施工。

桩柱扩底是会汉刻意安排夜间在房署人员离开后才进行的其中一项工序。由于大部份桩井内壁的泥土坍塌,令扩底工序甚为困难,所以会汉需要掩人耳目,有时甚至在房署人员未检查扩底前已将永久桩模安装好,令房署人员无法验明究竟有没有成功扩底。

同样情况亦发生于安装钢筋笼的工序,安装前,钢筋笼必须由房署人员事先量度好长度,以确定其总长度吻合承建商所报称的桩井深度。故此,如果桩井深度未达基底水平,已量度好的钢筋笼安装后便会有剩余。会汉为隐瞒桩井深度缩短的真相,刻意安排工人晚间才安装钢筋笼,令房署人员根本无机会目睹钢筋笼焊接及整个安装过程。有证人指出,在晚上无人监督下,剩余的钢筋笼会被拆开,用作桩帽材料,或是被工人掉进桩井内。

灌注混凝土同样需要房署人员预先检查运抵地盘的混凝土数量,确保配合所报称的桩柱体积,才开始灌注程序。为了掩人耳目,会汉安排大部份灌注过程都在晚上7时后才完成。结果,36支桩柱的混凝土灌注工序有30支是在无房署人员监督下完成。


橡皮图章

为了确保工程质素,合约规定承建商必须聘请品质控制工程师,检查每项工程是否达标。会汉聘请一名品质控制工程师,但他同时兼管另一个地盘的工作。品质控制工程师向调查员说,自己只是名义上作品质控制,实际上他大部份时间须投放于另一工程项目,会汉两位董事亦知情。

多个月来,他只巡查圆洲角地盘数次。他,在没有时间核实工程质素的情况下,他曾签署多份确认文件。换句话说,他只是「橡皮图章」而已。



起诉与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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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料之外

涉案的会汉职员虽然陆续和盘托出,讲出犯案手法,但最关键的两位会汉前董事仍然矢口否认。梁Sir说:「早于19975月至19981月,在圆洲角地盘开工前,这名地盘代表已经受聘于会汉前董事,当时的公司名为「惠汉」,负责渠务署中环及湾仔污水厂抽水站的地基工程 我们知道这名驻圆洲角地盘的会汉地盘代表亦同时涉及前述的抽水站地基工程的短桩案。」

Sir接着说:「在抽水站短桩被判刑后,地盘代表 便透过律师向我们提出,愿意在圆洲角案中承认控罪并希望转做证人,指证会汉两名董事 以求减刑。对我们来说,这二人才是幕后黑手,必须将他们绳之以法,所以我们同意向律政司提交这建议。」

证人供词

证人的供词对起诉工作尤其重要,梁Sir说:「我们考虑到新加入圆洲角地盘工作的助理工程师只是刚刚毕业,加上当时打桩工程已接近尾声,在只有几个星期的地盘工作经验下,在不以为意的情况执行上司的命令,所以我们向律政司建议,豁免起诉他,将他转为证人。」
    另一方面,地盘管工及已被调离圆洲角地盘的助理工程师同时转为污点证人。他们三人一同指证「会汉三人组」的犯案行为。

会汉三人组被指证的详情

证人
指证
地盘管工 +
助理工程师
-         会汉两名前董事漠视桩井泥土坍塌而指示继续施工。

-         地盘代吩咐他们在「每天钻桩报告」中虚构「临时套管」的长度,以及在另一报告中伪造混凝土的使用量。

助理工程师
-         会汉两名前董事吩咐下属使用未经房署核准的「泥土稳定剂」,及将剩余的混凝土铺路。

地盘管工 +
新加入的助理工程师

-         会汉两名前董事及地盘代分别指示他们安排工人在同一合规格的桩柱中钻取多个土芯样本,以代替未有按指定钻取样本的不合规格桩柱。

-         地盘代更吩咐地盘管工伪造土芯样本记录。




判刑

       案 件在高等法院审讯,法官在判案时指出,会汉两名前董事的串谋诈骗行为令房委会损失巨大公帑;他说被告等隐瞒不合规格的桩柱,危害工程及公众安全。判词强 调,由于本港的土地资源有限,许多市民都把毕生积蓄投资在物业上,故必须判以有阻吓性的刑期。最后,两名会汉前董事分别被判一项串谋诈骗罪成立,重判入狱12年。二人后来上诉,获减刑2年。

判刑详情


圆洲角短桩案刑期
最后刑期
一名会汉前董事
入狱12

共入狱14(*1)
上诉获减刑2

另一名会汉前董事
入狱12
上诉获减刑2

地盘代表
入狱42个月

共入狱5(*2)
*1  抽水站短桩案中被判入狱4年,其中2年跟圆洲角短桩案的刑期同期执行
*2  圆洲角案的刑期中有21个月与抽水站短桩案的39个月的刑期同期执行



后果严重

在圆洲角地盘短桩案中有九名房署职员失职,其中三名房署驻地盘人员在工程进行期间,对不符合施工说明书指示的地基工程视若无睹。他们没有妥善审检工程但仍签署证明书,亦没有向项目工程师报告进度,后被处分,其他六名职员亦被调离原有工作岗位。

亚 太在事件中被指的不诚实行为包括将工程分判予未列入房委会名册的会汉,更未有派代表长驻地盘监管工程。在会汉资金出现问题,终止合约后依然留用会汉职员, 让他们得以继续隐瞒短桩。房委会向亚太采取惩治行动,包括将亚太从房委会的大口径钻桩工程及拆卸工程的承办商名册中永久除名,禁止亚太姊妹公司在两年内承 投房委会所有工程。

2000年至2003年尾房委会透过仲裁程序向亚太追讨赔偿6亿5百万元。经过4年冗长的程序,最后房委会与亚太达成和解协议:亚太必须在2004年底前分期支付8000万元。由于仲裁过程复杂,单是法津及专家等费用已累积接近4000万元。从数字看来,赔偿金额远远低于所损失的公帑,但根据房委会聘用的专业会计师确定,此赔偿金额已超越亚太的资产净值。涉案的「会汉三人组」及亚太都上了严重赔本的一课。
杜绝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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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措施

政府非常重视圆洲角的短桩问题,并成立独立委员会彻底检讨事件。委员会在2000525日公开调查报告,提出多项改善建议。
    防止贪污处亦与房署及有关政府部门共同制订防止贪污的有效机制,堵塞贪污舞弊的漏洞。防贪措施包括:

加强工程监管:在工程施工前,订立工程监督方案,包括由专业人士参与监管重要的工序及不同工序的检查频率等,而且必须妥善保存工程记录。

配合夜间施工:如果工程需要在夜间进行,必须安排适当监管人员在施工时监管工程质素。

规范物料测试程序:必须清楚订立物料测试程序,包括如何监察测试、测试频率及所需要的样本记录等。当中,必须加强监 抽取样本的程序、储存样本的方法及运送样本的保安。

预防窜改报告:为防止测试报告被修改,可要求化验所把测试报告直接送往工程顾问公司,而工程顾问公司亦可进行独立的抽查从而验证测试的可靠性。

监管分判商:在工程合约必须加上防贪条款,例如纪律守则和利益冲突指引,禁止总承建商及分判商进行贪污勾当。

增加员工防贪意识:提高地盘监管人员对【防止贿赂条例】的认识及提高诚信操守。


诚信作业

针对自1999年一连串被揭发的楼宇短桩等事件,廉署于200021日特别成立一队45人的专案小组,专责调查涉及短桩及偷工减料的贪污举报,希望能尽早介入调查涉及有问题建筑工程的举报,及早作出补救措施。
    2002年开始,廉署每年接获建造业的贪污举报由2001年高峰期的295宗跌至2007年的114宗,跌幅达61%;显著下降的贪污举报数字正好反映业界的诚信文化有所提升。




打击贪污需要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廉政公署的社区关系处向业界提供防贪指引及防贪教育服务,携手提高行内的专业操守;防止贪污处更为私人机构提供免费的防贪谘询服务。如需要更多资料,欢迎联络我们。所有提供资料绝对保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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